19.12.05 星期四

詩篇72篇1-7節、18-19節

「神啊,求你將你的公平賜給王,將你的公義賜給王的兒子。使他按公義審判你的子民,按公平審判你的困苦人。」上帝-王-子民,這是在王國建立後的次序,上帝的公平公義是藉著王彰顯出來,因此人民要順服上所立的王,王要順服立他的神。若王悖逆神,不按神的公平公義治理人民,百姓要知道真正的王是那位賜下公義的上帝!詩人為王禱告,盼望王成為上帝意志的延伸,施行神的公義審判。我們是否為者掌權者禱告?但願世上的政府都願意順服神。

以賽亞書4章2-6節

「在那日,耶和華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成為倖存的以色列民的驕傲和光榮。主以公平的靈和焚燒的靈洗淨錫安居民的污穢,又除淨在耶路撒冷流人血的罪。」上帝洗淨我們的罪,除去我們的污穢,到那日,我們這些耶和華的苗必華美尊榮。但上帝除去罪是一件容易的事嗎?或許我們會覺得只要神的一句話就行了,但神仍有「公義」的神聖屬性,必須要有人承擔罪的代價。上帝用的方法出乎意料,竟然親身下降與我們同在,藉著十字架,將自己的榮美賜給信靠祂的人!我們是否知道自己需要上帝的拯救?

使徒行傳1章12-17節、21-26節

「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出入的整段時間,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一起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這裏記錄著使徒們要選一位新的使徒替代猶大的職分,篩選的條件是主耶穌從施洗開始直到升天的日子,在這中間一路跟隨主並且為耶穌基督做見證的門徒。我們或許會羨慕這些親身跟隨過主的第一代信徒,雖然現在的我們不會有這樣的經驗,但我們仍可以是為耶穌基督的復活做見證的門徒!我們藉著洗禮與耶穌基督的生命聯合,如今在我們裡面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我們已經得著這復活的生命,因此要成為一位為主見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