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苦期靈修Day38

成了

思想經文:約翰福音19:30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

我們常聽說:「耶穌的一滴血,能赦免最大的罪人。」而且,我們以這句話來表明耶穌寶血的大能。

不對!一滴血就是不夠!如果一滴血已經足夠的話,救贖之功早就成全了。耶穌受割禮時、或孩童時期住在拿撒勒時、或與其他孩子遊戲跌傷流血時,當他跑到馬利亞那裡擦掉所流的血,這樣所流的血,對於救贖世人的罪來說,實在毫無功效可言!

在客西馬尼時,耶穌「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廿二44)。雖然這也包含在救贖之功内,但像這樣的汗如大血點,對救贖世人的罪,一樣毫無功效。

各各他的殘酷,以及各各他的得勝都表明了:耶稣必須流血,也必須飲痛苦之杯。不只是喝一點或一滴而已,而是所有的一點一滴都要喝盡,連最後的幾滴、最痛苦的幾滴都要完全喝盡。

我們看見救主苦杯中、最苦的幾滴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以及「我渴了!」

感謝神!這不是主耶穌掛在十字架上所說的最後一句話。這兩句話代表殘酷和苦痛;然而,耶穌卻說了另一句得勝的話替代了各各他的痛苦,祂說:「成了!」

猶太人的嫉恨「成了」!耶穌的受苦「成了」!救贖之功也「成了」!一點也沒有留下什麼尚未完成之事!神在基督裡,使自己與世人和好,耶穌赦免了人的罪。經上記著說:「律法所不能作成的,神卻完成了。」(羅八3) 

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為什麼?」,在這裡得到了回答,那就是為了要完成救恩。現在,「成了」!

救恩已經「成了」,我不必滿足律法對我的要求。我的中保(耶穌)成全了律法,祂是我的代贖者;不是因為我的行為配得救贖,而是因為「成了」。其實,救贖不在乎配不配得救的問題,連我的信心也不能使我得救;因在我相信之前,救恩早已「成了」。我的眼淚、懊悔和悔改都不能使我的罪得赦免,一切都是因為藉著耶穌的寶血使救贖之功「成了」。

所以不管我做什麼,也不能在早已成就的救恩上加添些什麼。我所能夠做的,就是接受和感謝神。

現在的我已經活在主耶穌所完成的救恩裡。終我一生,活在主耶穌所完成的救恩裡,這是我唯一的願望。我知道,要依靠自己而活,一生所做之工只是徒勞罷了!惟獨依靠耶穌,祂的話語永不改變。

(節錄自「與耶穌同往各各他」179-182頁。)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