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苦期靈修Day40

心裂開了

思想經文:約翰福音19:34 

惟有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

猶太人因為不願意三具屍體在安息日仍然留在十字架上,就求官府將身體挪去。

十字架苦刑的死亡,是慢慢死去、又十分痛苦的;生命不會很快地結束!猶太人認為他們三人尚未死去,就來求彼拉多派人打斷他們的腿,好讓他們快快死去。

這樣打斷被釘之人的腿,並不是常有的事。然而,這次他們要如此對待耶稣和那兩個強盜。打斷腿,會帶來受刑者更劇烈的痛苦。這三位可憐的人,已經在死亡邊緣掙扎了,若再被打斷腿,可以想像是何等可怕的事!而且不只是把腿打斷而已,還要用鐵錘將腿骨打碎。

當我們親人離世時,豈不是會想盡辦法減輕病人的痛苦嗎?若處在毫無辦法之際,至少會讓病人舒服地躺在床上。然而在這裡,那些人的腿卻要被打斷,更加增了他們的痛苦。

兵丁來到耶穌那裡,要打斷耶穌的腿;然而,這不是神計畫中的事。兵丁來到時,見耶穌已經死了,為了要確定耶穌真正死了,就用槍來扎進耶穌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十九33~34)

兵丁用槍來扎耶穌是多餘的,因為耶穌已經死了,不會因為再扎上一槍而有什麼不同。

我呢?卻因為耶穌被扎上一槍而感謝神!因為這樣可以顯示出耶穌的死何等寶貴!耶穌被扎上的這一槍,清楚地向我表明:耶穌的死,是因為祂的心裂開而死的。

一個人如果死了,用刀、或槍扎死者的肋旁,並不會有血和水流出來。因為人死後,血液會凝固。水和血流出,顯示耶穌的心裂開了。心臟破裂,血流入心臟的外包膜內——血液中的紅血球就被分別出來;槍正好扎到血液存留的地方,所以被扎時,隨即有水和血流出來。

耶穌的受苦是如此可怕!遠比強盜所受的苦,更為殘忍!耶穌比他們都更早死去!在殘忍的苦痛之中,靈魂苦痛遠較肉體苦痛更甚。主耶穌的心臟因為忍受不住而裂開。祂的心裂開了!裂開了!

耶穌的心,是惟一聖潔、被愛充滿的心。耶穌毫無保留地犧牲、獻上自己,而祂那顆忠誠的心卻裂開了。

惟願我們經常思念主為我們裂開的心,就能更多知道、更深領受主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

(節錄自「與耶穌同往各各他」187-189頁。)

預苦期靈修Day39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

思想經文:路加福音23:46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我小時候,常與母親談起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母親說:「耶穌沒有可以枕頭的地方,這是很苦的事。」我明白母親為什麼這樣說,因為每天晚上當她與我一起晚禱後,向我道晚安時,她總是幫我把枕頭擺好。沒有別人能像母親那樣把枕頭擺得那麼舒服。

我記得自己曾想耶穌的頭可以枕在十字架上啊!於是,我就跑去將頭枕在牆壁上。很快地,我就體會到這樣實在不容易得到休息;因為體力疲乏無力,頭自然會下垂,若是要用力將頭抬起、靠著木頭,反而會更加增自己的痛苦。

想想看,耶穌的頭和頸項有多麼難受啊!

耶穌掛在十字架上,雖然得不到休息。不過,耶穌仍然有祂的可安歇之處,那就是禱告的時候。在祂一生中這是祂最後一次的祈禱。當主耶穌進入神的國度時,祂這樣祈禱:「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

祈禱完畢,耶穌就如同一個睏倦的孩子,將自己的頭枕在天父的懷裡。

我揣想當主耶穌將頭枕在父神那滿有慈愛的臂膀時,父神會有什麼樣的感受呢?當耶穌受苦時,父神的雙臂一定十分樂意快快地釋放耶穌的靈魂,讓祂脫離就要死去的身體。神懷著憐憫的心,希望救贖之功完成的時刻快快臨到。

我也揣想,耶稣自己又會有什麼樣的感受呢?周圍都是敵人的手……舉起出賣耶穌的手、審判官污穢的手、用拳頭打耶穌的手、拿鐵錘的手。現在,主耶穌感覺到靈魂得釋放,被擁抱在父神永遠的臂膀中。

我又揣想,此時天堂裡面又是怎樣的景況呢?在世上見到的是受苦耶稣的身體鬆垮了下來、眼皮闔上,臉色蒼白、頭也低垂,呼出了最後一口氣,就斷氣死去了。然而,在天上所見的,恰恰相反:耶穌脫離了世界上肉體的痛苦、忿恨、孤單,祂歡歡喜喜的靈魂,安放在全能父神的手裡。

幾個月之後,我們聽見了司提反快要死前的禱告;他的禱告,不也是與主耶穌的禱告相去不遠嗎? 司提反禱告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

司提反是第一位殉道者,他進入了永恆。再不多時,也許數年、或是幾日,我也要走這條永恆之路。

親愛救主啊!到那時,我若無力做那樣的禱祈,求祢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並希望在死時,同樣經歷、享受祢的擁抱。

 (節錄自「與耶穌同往各各他」183-186頁。)

預苦期靈修Day38

成了

思想經文:約翰福音19:30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

我們常聽說:「耶穌的一滴血,能赦免最大的罪人。」而且,我們以這句話來表明耶穌寶血的大能。

不對!一滴血就是不夠!如果一滴血已經足夠的話,救贖之功早就成全了。耶穌受割禮時、或孩童時期住在拿撒勒時、或與其他孩子遊戲跌傷流血時,當他跑到馬利亞那裡擦掉所流的血,這樣所流的血,對於救贖世人的罪來說,實在毫無功效可言!

在客西馬尼時,耶穌「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廿二44)。雖然這也包含在救贖之功内,但像這樣的汗如大血點,對救贖世人的罪,一樣毫無功效。

各各他的殘酷,以及各各他的得勝都表明了:耶稣必須流血,也必須飲痛苦之杯。不只是喝一點或一滴而已,而是所有的一點一滴都要喝盡,連最後的幾滴、最痛苦的幾滴都要完全喝盡。

我們看見救主苦杯中、最苦的幾滴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以及「我渴了!」

感謝神!這不是主耶穌掛在十字架上所說的最後一句話。這兩句話代表殘酷和苦痛;然而,耶穌卻說了另一句得勝的話替代了各各他的痛苦,祂說:「成了!」

猶太人的嫉恨「成了」!耶穌的受苦「成了」!救贖之功也「成了」!一點也沒有留下什麼尚未完成之事!神在基督裡,使自己與世人和好,耶穌赦免了人的罪。經上記著說:「律法所不能作成的,神卻完成了。」(羅八3) 

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為什麼?」,在這裡得到了回答,那就是為了要完成救恩。現在,「成了」!

救恩已經「成了」,我不必滿足律法對我的要求。我的中保(耶穌)成全了律法,祂是我的代贖者;不是因為我的行為配得救贖,而是因為「成了」。其實,救贖不在乎配不配得救的問題,連我的信心也不能使我得救;因在我相信之前,救恩早已「成了」。我的眼淚、懊悔和悔改都不能使我的罪得赦免,一切都是因為藉著耶穌的寶血使救贖之功「成了」。

所以不管我做什麼,也不能在早已成就的救恩上加添些什麼。我所能夠做的,就是接受和感謝神。

現在的我已經活在主耶穌所完成的救恩裡。終我一生,活在主耶穌所完成的救恩裡,這是我唯一的願望。我知道,要依靠自己而活,一生所做之工只是徒勞罷了!惟獨依靠耶穌,祂的話語永不改變。

(節錄自「與耶穌同往各各他」179-18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