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分享-說謊的亞拿尼亞(上)─奉獻教導系列文(三)

轉分享-中華基督教信義會得勝堂 周牧師

談到奉獻,我們已經連續用「沉默的十分之一」與「寡婦的兩個小錢」兩篇文章來探討,當我們為奉獻立下一個絕對性的標準時,將帶來許多隱憂與禍患,也與我們信仰的精神相違背。那麼,我們究竟要如何看待奉獻呢?今天就讓我們從亞拿尼亞的故事來歸納一些原則吧!
 
聖經使徒行傳記載:「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把錢私自留下一部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部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使你欺騙聖靈,把賣田地的錢私自留下一部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錢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會想這樣做呢?你不是欺騙人,是欺騙上帝!』亞拿尼亞一聽見這些話,就仆倒,斷了氣;所有聽見的人都非常懼怕。」(徒5:1~5)
 
儘管這段經文看了令人感到驚悚與不安,按照我們的人性來看,亞拿尼亞已經願意把自己的田產賣,即便撒了謊,但他仍然奉獻了一大筆錢給教會,功過相抵,應該還是應該鼓勵才是。然而,這並不是上帝與彼得看待這件事的角度,彼得直言亞拿尼亞犯下的是欺騙上主的罪;而上主似乎也認同彼得的看法,因此亞拿尼亞才會立刻仆倒斷氣。
 
因此,首先歸納出來的奉獻原則便是「誠實」,說要奉獻多少,就要奉獻多少。我們也明白上主真正看重的是我們奉獻的心意,而這心意正好就表現在我們是否願意說到做到。我們正好可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先前談過的十一奉獻,舊約聖經之所以定下這個標準,是因為以色列人的族長答應了這件事(創14:20、28:22),上主才要求他們要奉獻十分之一。更何況,最終以色列人所奉獻的十分之一是用來幫助他們當中那些不善生產與弱勢者,而不是真的到了上主的口袋裡。
 
事實上,我們許多人都忽略了這段經文的嚴重性,如果奉獻的首要原則是誠實的話,其所涉及的就不是只有金錢的層面而已,亦包含我們一般所說的獻上時間、恩賜、能力……等等。舉例來說,我們曾經答應上主要持守聚會、勤讀聖經、參與服事嗎?如果有的話,那現在的執行的程度有到當初自己立下的標準嗎?亞拿尼亞就是因為所奉獻的金額沒有達到當初自己所設定的,就被擊殺。那我們呢?上主仍然存留我們的性命,是因著祂的憐憫,並不是祂不把我們的欺騙當做一回事。
 
我們往往誤以為來教會聚會、勤讀聖經或參與服事是答應牧師、長執或弟兄姊妹的邀請,但我要實實在在地告訴大家,你們是答應上主要做到這些事,而不是答應教會的某個人;正如亞拿尼亞不是答應彼得,而是答應上主一樣。當然,這並不是說任何聚會或服事都不可以停止,而是當自己因著某些因素無法繼續時,我們應當用同樣「誠實」的態度來告訴神自己的軟弱與無助,並祈求祂的赦免。
 
最後,礙於篇幅有限,第二個原則我們就留待下次《說謊的亞拿尼亞(下)》繼續討論吧!
 
願上主使你們結出良善、公義與誠實的果實,並藉此知道何謂主所喜悅的事。
 

士煒
於2020顯現期